论坛   南江论坛   南江交警公布一批逾期未年检和报废车辆名单,全是这家公司的车!
返回列表
查看: 24283|回复: 0

[民声] 南江交警公布一批逾期未年检和报废车辆名单,全是这家公司的车!

[复制链接]

1353

主题

1467

帖子

6148

积分

少尉

鸽币
1366 枚
银元
3315 点
最后登录
2024-4-22
发表于 2020-6-23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车辆年检,相当于给车辆来个定期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对车主负责,也对社会大众负责。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却时常有车主忘记车辆年检时间,还有部分车主年检逾期却心存侥幸。其实,车辆逾期未年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且一旦出事故,也难获商业保险理赔。

01.jpg

(网络配图)

为了保障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利益,从源头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南江交警对全县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了排查,发现部分企业名下存在逾期未检验车辆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现将这些企业予以社会公布。

02.jpg

请逾期未年检车辆相关车主、驾驶员尽快办理补检手续。

逾期未年检强制报废车辆相关车主、驾驶员按规定将车辆交由专业的机动车报废机构通过正规报废程序予以报废。私自出售、转让造成后果将被追责,如继续上路行驶将面临被吊销驾驶证并罚款的处罚。

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的危害

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03.gif

2、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04.png

3、一旦上路将被查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05.png

4、连续3个周期未审验将被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未达到报废期限,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也将强制报废。

06.png

关于车辆年检与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办理年检所需材料

身份证、行驶证、有效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且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子年检要注意什么?

1.网上查询有无违章记录,若有未处理的违章,必须要提前处理完毕。

2.检车前尽量保持车容整洁,轮胎上没有泥污,特别是灯罩干净。

3.轮胎气压检查

4.路试刹车

5.手刹的调整

6.灯光的调节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晴天为你 2020-8-13 07:57 点赞 +1
孙凤琼 2020-6-27 13:37 点赞 +1
18111338639 2020-6-26 06:43 点赞 +1
认真你就输 2020-6-25 09:55 点赞 +1
戴眼镜 2020-6-25 07:51 点赞 +1
SCCDHD 2020-6-24 21:48 点赞 +1
梦xx 2020-6-24 13:00 点赞 +1
jum 2020-6-24 09:34 点赞 +1
路过人 2020-6-24 06:40 点赞 +1
·柚子姐 2020-6-24 01:19 点赞 +1
事随缘 2020-6-24 00:20 点赞 +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4789 | 帖子:1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