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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一群野猪时常光顾巴中凤头山村,让66岁的吴老太损失惨重。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她不得不“扎营”于田地间,夜夜守护着庄稼地,但是收效胜微。
为了消除大患,吴老太花了5000余元购买了一套设备先后杀死3头野猪将其和村民分食并售卖,最终在2020年3月27日,吴老太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070元。同时,判决吴某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元。
而对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5社的村民来说,野猪的问题已经困扰了他们2年多了。2018年到现在,这里的村民就饱受野猪的侵袭,不但大量农田遭到损毁,村民的人身安全也收到了威胁。
野猪(图源网络)
据该社的村民讲述:目前该社一共居住10多户村民,而且大多以老人与小孩为主,以土地作为基本的收入来源。而这些野猪的到来,让他们种植的粮食遭了殃。玉米、红薯,或是别的农作物,被野猪糟蹋了个大半。
这些野猪不仅会啃食农作物,而且还会肆无忌惮的随意进行毁坏。自古以来农民都以土地为生,土地收成的好坏关系着一整个家庭的糊口问题。辛苦一年的努力就这样白费,农民只能欲哭无泪。以下便是该社被野猪糟蹋过的农田。
如何处理野猪问题?这实在是让该社的村民焦头烂额。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野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并且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捕杀肯定是违法的。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对野猪本身也无可奈何。如何捕杀?成年野猪的体型基本上都有200-300斤,长有两颗尖锐的獠牙,还有强大的咬合力,它们的奔跑速度可达每小时40-70千米。
且野猪几乎都是成群行动,村民们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无奈之下有的村民出行都随身带着棍棒。可他们谁也不知道如果野猪真的攻击他们,仅凭他们手中的棍棒到底能不能给自己安全。
那么,这些村民因为野猪所造成的损失到底有没有办法可以弥补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因此,村民们将希望寄托在了所属的林业局单位上。村民们先后咨询过巴中市林业局、巴州区林业局以及曾口镇林业站。但他们都对村民们遇到的情况爱莫能助,就目前的情况来讲,暂时并没有有效的解决方式。
如今野猪泛滥,深受野猪困扰的地方其实并不只有巴中一个。那么,面对农民遭遇到的损失,其他地方到底是如何处理的呢?该村村民通过从网上搜集到的相关资料看来,在四川广元市、甘肃陇南市和泰安县的官方回复中都提出了对遭受损失的农民进行补偿。
而其中广元市的市长信箱回复中,更是提出申请购买10支猎枪,由公安局牵头、区林业和园林局协助组建一支专门的捕猎队伍来缓解野猪危害农作物这一现象的发生。
因此,村民们希望他们也能像广元市的那样成立一支专业的捕猎队伍避免他们受到野猪的更多伤害。民以食为天,地以粮为本。如今的他们,真的是受不起更多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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