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江城管 于 2021-4-7 10:43 编辑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友在游鸽网反映“江澜府邸工地凌晨5点施工扰民 ”一贴的回复
您好!您4月5日再次在游鸽网反映“江澜府邸工地凌晨5点施工扰民”一事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我局于2021年4月6日对江澜府邸工地项目负责人进行专题约谈,再次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再次明确建筑工地每天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不得进行施工,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后,向周边住户发布公告;二是告诫该企业在下班期间,加强员工生活作息管理,不过度产生生活噪音,减少噪音污染源;三是执法人员向工地周边部分住户了解及工地项目负责人反映,该工地在晚22:00至晨6:00之间从未进行施工作业,您反映“江澜府邸工地2021年4月5日凌晨5点进行施工”所提供的录音为6点30分。四是由于我局巡查机制不覆盖深夜,在2021年4月1日对你的举报进行回复时,已经在游鸽网上公布了我局片区专员的电话,为进一步确保夜间施工扰民监管到位,再次将工作电话提供给您和广大网友,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电话号码:0827-8269373,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张大队电话号码为:17311059090,红塔片区专员郑队长电话号码为18228877875;若以后再次发生此类事件,请及时拨打上述电话联系,便于我局及时对该企业不规范施工进行调查取证;在您的情况允许的条件下,请将有效录音录像等有效证据及时提供给我局,便于对该企业不规范施工的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同时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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