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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10月25日起,巴中将进行城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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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2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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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对城区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应整齐有序停放在停车位内,朝向一致,车身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严禁占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展销商品、放置灯箱广告和堆放杂物等违法行为。

三、对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综合执法,采取“劝”“锁”“学”“扣”的方式予以整治。

劝:发现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车主在现场的,由执法人员进行劝导。

锁: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整改的,由执法人员将违法车辆规范至就近停放点内并实行锁车。

学:组织违法驾驶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并将学习体会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

扣:对在48小时内未办理解锁手续的乱停乱放车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暂扣至指定位置。

四、在开展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工作中,遇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文明骑乘、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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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天会更好 2021-10-27 18:43 点赞 +1
严天平 2021-10-27 15:56 点赞 +1
梦xx 2021-10-22 11:32 点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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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巴中市南江县一名农民工,我们南江这个月上了共享电单车,现在这个都是大城市的淘汰品,但是在我们这儿害人!经常出事故,我妹妹就是在12号把脚受伤了!找了相关负责人,都不搭理!运管部门无作为!找了也不管,希望领导可以把这个害人的东西清出去!以前朝阳广场是老百姓的休闲之地,可以跳跳舞,打打牌,现在成了赛车场了!出去安全事故谁负责呢?一定要出事了才会重视嘛?现在直接不敢带娃娃去广场耍了!每次出门开车都是提心吊胆的,那些共享单车都是不讲规矩。没有驾驶证,啥也没有!真的危险!能不能把广场老百姓的休息娱乐的地方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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