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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平昌七旬老人销售“五粮液”“国窖1573”等假酒被查处,涉案金额达19.4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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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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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平昌一七旬老人因销售假冒“五粮液”“国窖1573”白酒查获,违法经营额达194880元。

QQ浏览器截图20230221095240.jpg

苟某某销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当事人苟某某销售假冒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五粮液”浓香型白酒144瓶、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国窖1573”90瓶,其违法经营额达194880元,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之规定,平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平昌县公安局继续侦查办理。2023年1月5日,平昌县检察院以苟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年满七十五周岁自首退赔相关违法犯罪所得、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规定,依法作出对苟某某不起诉的决定,但对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典型意义:当事人苟某某明知商品价格便宜,存在假冒伪劣风险,仍与供货商主动联系购货,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在被查获后不能提供该产品合法的来源,不能提供供货方的合法资质、营业执照,和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违法经营额高,已涉嫌构成犯罪。在县市场监管局查证涉嫌违法的事实后,公安机关及时接收,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后期经过检察院审查查明事实,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对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实现行刑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了部门协作机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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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启聪 2023-2-24 06:30 点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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