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平昌论坛   平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这些区域···
返回列表
查看: 19286|回复: 0

[新闻] 平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这些区域···

[复制链接]

109

主题

115

回帖

683

积分

二级士官

鸽币
108 枚
银元
351 点
最后登录
2023-12-12
发表于 2024-3-2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微信截图_20240325155244.png

巴中平昌西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平昌县西兴镇马鞍村4社的部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1.征地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川府土〔2024〕61号

3.批准时间:2024年1月25日

4.批准用途:供电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平昌县西兴镇马鞍村4社。

2.被征收土地位置:平昌县西兴镇马鞍村4社。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批准征收土地0.6326公顷(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524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78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1.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平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平昌府函〔2023〕138号)的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规定标准据实补偿。

2.安置途径:本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9人,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和《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昌府办函〔2019〕114号)文件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四、公告方式及时间

1.公告方式:本公告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西兴镇马鞍村4社在村组公开栏公告,同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2.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

五、其他告知事项

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所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巴中平昌西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4〕61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獨①無②玲 2024-8-24 22:14 点赞 +1
愚者自愚 2024-4-14 18:51 点赞 +1
lovedwufei 2024-4-11 20:59 点赞 +1
银杏林 2024-4-10 09:05 点赞 +1
1860971258 2024-4-1 08:26 点赞 +1
梦xx 2024-3-30 13:30 点赞 +1
海洋l 2024-3-28 02:03 点赞 +1
田园风光, 2024-3-26 15:11 点赞 +1
taibai 2024-3-26 07:17 点赞 +1
事随缘 2024-3-26 07:09 点赞 +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9760 | 帖子:5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