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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甲方工程款后,却拒不支付53名工人的工资,恶意欠薪达到126万余元。目前,涉案人员余某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警方介绍,欠薪者今年34岁,四川 巴中人。2015年8月31日,余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警方刑拘。2013年8月,余某套用西安市永学建筑有限公司资质(没有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与榆阳区元易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榆林圣都乐园游乐场的土建及装修装饰承包合同,合同总计面积9738平方米,合同单价每平方米480元,合同总价467万余元。因施工中途余某声称工程价做不出来,甲方协商给余某追加工程款230万元,加上变更工程量款,扣除相关费用,实际榆阳区元易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应付余某工程款763万余元。 余某称,已领取工程款860万元。2014年8月底工程结束,实际用工人余某拖欠崔李飞,胡社华、崔艳雄等53名工人公司126万余元。2015年1月余某以回家为由离开榆林,之后更换联系方式。同年4月29日,榆林市劳动监察支队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余某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然而,余某以逃逸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日前,榆阳区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余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来源:华商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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