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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上午,张先生和朋友一起前往兴文经开区通木垭东华村一社一鱼塘进行有偿钓鱼。张先生说,当天中午12时许,鱼竿就被鱼拖入水中。当时正在看守鱼塘的何某某(鱼塘主的父亲)告诉他,可以出钱找人帮忙把鱼竿捞起来。今年65岁的李庆林老人就住在鱼塘附近,他曾多次帮人打捞鱼竿。几分钟后,何某某喊来了李庆林下水帮张先生把鱼竿捞起来。“当时就说了捞鱼竿给李庆林20元钱,但都没有说好这20元钱是老板给还是我给。” 下午1时许,李庆林没有穿救生衣就下水了。“没想到他在就要靠近鱼竿时发生了意外,沉到了水下再也没起来。”张先生说,随即有人拨打了110和119,当晚6时许,李庆林的遗体被消防人员打捞上岸。经过多方调解钓客和鱼塘老板共同赔偿20万。 有时候生命并不是金钱就能换回的,金钱不是万能的,失去的亲情是永远不能回来的。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别为了一点小钱,连自己的生病都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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