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之约 发表于 2018-5-16 14:14

南江的酒疯子太多了,都是借酒发疯,三个男人欺负一个女人,禽兽不如,包谷尿喝不得少喝个麻

牡丹之约 发表于 2018-5-16 14:19

纪委巡视组的,应该晚上出来查一下,南江晚上出来喝酒人太多,借酒发疯,南江城就是他的了,太乱了

牧文 发表于 2018-5-16 14:20

一群畜生,这才是真正的黑社会,真地痞,顶风作案,应该从重处罚

敢想敢为 发表于 2018-5-16 14:30

怪事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4:54

南江的个别出租车驾驶员没得职业道德,人多不拉,偏远的不拉,只想拉近的、拉主干道的。请广大网友说说是不是这样!!

嘟噜噜 发表于 2018-5-16 15:50

事实却是如此吗?知情者知道三个败类的具体情况吗?微博的力量大家了解一下。有微博的把链接发到微博去。

蓝天雪阳 发表于 2018-5-16 16:18

打躺了?

赖茅王 发表于 2018-5-16 16:31

城东派出所的人真不人,犯罪嫌疑人才进去多久就把人放了,这是什么事道嘛: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1

5月9日17时许,巴州区回风大道发生命案,巴中一自媒体将案发事件的信息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中配有疑似案发现场的血腥图片。发布后,造成大量媒体转发。经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核实,文中配图非命案现场图片,发帖人将血腥图片与案发事件的信息进行了拼凑,属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巴州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该自媒体负责人行政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4家不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把关制度的自媒体进行了约谈。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4

5月9日17时许,巴州区回风大道发生命案,巴中一自媒体将案发事件的信息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中配有疑似案发现场的血腥图片。发布后,造成大量媒体转发。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4

经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核实,文中配图非命案现场图片,发帖人将血腥图片与案发事件的信息进行了拼凑,属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5

目前,巴州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该自媒体负责人行政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4家不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把关制度的自媒体进行了约谈。

十一歌 发表于 2018-5-16 17:55

:P:P

一夜情 发表于 2018-5-16 18:10

现金已打赏,记得多分享!

心语星愿 发表于 2018-5-16 18:11

南江就这样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南江县公安局已回复】三个大男人殴打一位女性司机!南江县到底还有没有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