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之约
发表于 2018-5-16 14:14
南江的酒疯子太多了,都是借酒发疯,三个男人欺负一个女人,禽兽不如,包谷尿喝不得少喝个麻
牡丹之约
发表于 2018-5-16 14:19
纪委巡视组的,应该晚上出来查一下,南江晚上出来喝酒人太多,借酒发疯,南江城就是他的了,太乱了
牧文
发表于 2018-5-16 14:20
一群畜生,这才是真正的黑社会,真地痞,顶风作案,应该从重处罚
敢想敢为
发表于 2018-5-16 14:30
怪事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4:54
南江的个别出租车驾驶员没得职业道德,人多不拉,偏远的不拉,只想拉近的、拉主干道的。请广大网友说说是不是这样!!
嘟噜噜
发表于 2018-5-16 15:50
事实却是如此吗?知情者知道三个败类的具体情况吗?微博的力量大家了解一下。有微博的把链接发到微博去。
蓝天雪阳
发表于 2018-5-16 16:18
打躺了?
赖茅王
发表于 2018-5-16 16:31
城东派出所的人真不人,犯罪嫌疑人才进去多久就把人放了,这是什么事道嘛: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1
5月9日17时许,巴州区回风大道发生命案,巴中一自媒体将案发事件的信息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中配有疑似案发现场的血腥图片。发布后,造成大量媒体转发。经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核实,文中配图非命案现场图片,发帖人将血腥图片与案发事件的信息进行了拼凑,属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巴州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该自媒体负责人行政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4家不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把关制度的自媒体进行了约谈。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4
5月9日17时许,巴州区回风大道发生命案,巴中一自媒体将案发事件的信息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中配有疑似案发现场的血腥图片。发布后,造成大量媒体转发。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4
经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核实,文中配图非命案现场图片,发帖人将血腥图片与案发事件的信息进行了拼凑,属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春夜喜雨
发表于 2018-5-16 17:35
目前,巴州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该自媒体负责人行政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4家不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把关制度的自媒体进行了约谈。
十一歌
发表于 2018-5-16 17:55
:P:P
一夜情
发表于 2018-5-16 18:10
现金已打赏,记得多分享!
心语星愿
发表于 2018-5-16 18:11
南江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