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昌出租车司机乱收费”一贴的回复
“眉阳”网友: 您好!你于2016年8月23日在游鸽网所反映的“平昌出租车司机乱收费”一贴,我办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所反映的部分出租汽车不打表乱收费问题确实存在,今年以来,我办已多次整治,对违章违规车辆进行了查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反弹较大。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我办将在近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利益。 二、为进一步维护广大乘客朋友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出租汽车的计程范围予以公示:根据《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出租汽车计程范围的通知》(平发改〔2013〕212号)的规定,出租车由市内载客至金宝新区、五一火车站、欢乐谷景区门口、光辉村村委会、车管所、龙潭溪客运总站、佛头山森林公园景区停车场、南台山陵园管理所门口等城市建成区内往返严格打表计费。其余地点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不收取返空费(打表计费),10公里以上超过部分按租价50%收取回空里程补贴费。望广大乘客朋友按照规定进行监督。 最后,感谢你对城市客运工作的关注,敬请你和广大市民继续支持与监督!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平昌县客运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