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南江县公安局 于 2015-8-19 17:13 编辑
南江县公安局 关于南江中嘴桥事件贴文情况的回复 各位网友: 得知有网友在网上发布关于南江中嘴桥交警打人的相关贴文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责成局纪委进行专门调查,现将简要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8月18日,13时20分许,在小河中嘴桥红绿灯处,一辆车牌号为川YG9XX9的小车与在其前面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轻微碰撞,后两驾驶员发生辱骂,相互有大打出手之势,且导致了该路段堵塞交通。为防止事态扩大,交警大队执勤人员第一时间上前进行制止,并带两人至交通岗亭进行调查处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见执勤人员劝解和自己的损失不大,也就未要求小车驾驶员赔偿,到岗亭后就自行离去。而川YG9XX9号小车驾驶员严某到岗亭后被发现满身酒气,说话语无伦次,严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执勤人员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该情况,驾驶员见状后情绪激动,称自己没有饮酒驾车,并辱骂、殴打执勤人员,被同在此执勤的调休人员看见,并上前劝解和阻止。在此过程中,严某及其同车的亲属组织多名朋友对到场的交警进行围攻、谩骂、殴打(另案处理)。被后期赶到的特警和城西派出所民警带离。 经后期调查,该涉事驾驶员严某,系南江镇人,酒精检测为58ml/升,属饮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二0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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